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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Ⅲ级防汛防风应急响应的通知
  • 发布人:党政办
  • 时间:2021-10-08
  • 来源:党政办


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:

根据海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启动Ⅲ级防汛防风应急响应的通知》,学校同步启动Ⅲ级防汛防风应急响应。台风期间,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、财产安全,请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高度重视,抓好预防工作和值班值守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1.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务必落实办公室和教学区域门窗排查,离开前务必切断电源;

2.后勤处、保卫处、信息中心、教务处等部门要加强重要部位防灾工作,做好水、电、通讯设施以及大礼堂、园林、学生宿舍、地下书库、实训室等重点区域的防风防汛排查;

3.后勤处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检查及补充工作,以备台风期间需要。

4.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。务必将台风讯息告知每一位学生,提醒全体师生台风期间尽量减少外出。

5.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台风影响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并保持通信畅通,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分管领导。党政办负责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动态。

党政办公室

20211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