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发布人:admin
- 时间:2017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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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,省直各公共机构:
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,唤起公众的节水意识,加强水资源保护,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环保中的表率作用,根据《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“地球一小时”和“中国水周”活动的通知》(琼事管发〔2017〕13号),现就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开展“地球一小时”和“中国水周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“地球一小时”活动时间:3月25日20:30—21:30
“中国水周”活动时间:3月22日至3月28日
二、活动背景及内容
“地球一小时”活动,呼吁全世界人民在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周六晚自愿关灯一小时,以增强公众节能意识,倡导低碳生活方式。今年地球一小时的主题——‘蓝色WE来’,是向公众传递我们的蓝色未来,需要共同努力。从生活习惯入手,践行可持续生活,就是蓝色未来的保障。号召公众从衣食住行乐做起,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可持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,鼓励每一位个人面对气候变化施行自己的解决方案,通过每个人小小的改变,让雾霾不再,蓝天重现。
水利部确定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为“中国水周”,从1991年起,我国还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作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。中国水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水、爱惜水、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,促进水资源的开发、利用、保护和管理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广泛开展节能节水宣传。全县各公共机构在落实“地球一小时”时,一定要关闭景观照明、办公照明、公共场所照明,关闭电脑、空调等一切不必要的电源,把“地球一小时”活动落实到实际行动上;在落实“中国水周”活动时,要广泛开展“珍惜水、节约水、保护水”宣传活动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“地球一小时”和“中国水周”活动为契机,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宣传,从节约一度电、一滴水、一张纸做起,从生活习惯入手,践行可持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,形成良性的节能节水氛围,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节能节水意识。各级教育部门要引导广大师生,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校园、节水型校园宣传活动,广泛开展生态环保体验活动、绿色出行督导、节水护水等环保志愿行动,为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(二)加快推进节能改造。落实今年的“地球一小时”和“中国水周”活动,在开展节能节水宣传,强化干部职工节能节水意识的同时,要把宣传内容落实到实际行动上:大力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,完善计量节水器具及管网改造;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空调、配电、照明、电梯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;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屋顶光电、太阳能路灯、太阳能庭院灯及其他光热项目,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主流化应用。
(三)及时督促活动开展。“地球一小时”和“中国水周”活动落实开展情况将列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检查内容,活动开展后,请将相关活动照片、宣传资料和文件及时报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股。
联系人:王进史,电话:86225430,邮箱413082608
附件:开展“地球一小时”和“中国水周”活动宣传标语.docx
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
2017年3月10日